新竹科技公司近日爆發「歧視孕婦」勞資糾紛,姓高的女員工抱怨她今年2月在公司摔倒,胎氣動了。她按照醫生的建議請假在家安胎。沒想到,僱主要求她在4月份簽署離職單,理由是業務性質的變化和疫情。
經高女提醒,新竹地院於11月13日判處高女勝訴,確認雙方僱傭關係依然存在,公司應支付高女20萬元。根據新竹地院的判決,高女在2月10日在工作場所摔倒後發現自己懷孕了。
醫生告訴她需要安胎兩週。為了保住肚子裡的胎兒,她不得不請假安胎。然而,僱主知道後並不體貼。相反,她回到工作崗位後,要求她簽署離職單。
高女士說:「4月22日,公司拿出先印製的離職證明書,要求我妻子簽字,並派遣我妻子。不是我妻子想離開。我妻子一直在哭。事實上,僱主知道我妻子懷孕了,所以繼續採取小行動,所以我請我妻子先穩定情緒,離開公司。」
他還承認,家裡每月有2.5萬元的抵押貸款,如果沒有妻子的收入,未來三口之家的生活將會非常緊張。新竹庭院:公司剝奪了高女性的個性權利和工作權利。
為此,公司抗辯雙方同意終止僱傭關係。高女性不僅簽署了辭職表,還收到了遣散費,並在辭職後向勞動部申請了失業補貼。然而,根據新竹縣政府就業歧視評估委員會的調查,該公司將她原來的工作移交給其他同事,並在她返回工作崗位後安排了一個新職位。
然而,不久之後,該公司聲稱新職位不再受疫情影響,當時只解僱了一名高階女性。此外,法院認為,在第一個孩子不穩定期間,高階女性仍然渴望她們的孩子來建立一個成功的家庭。很難確定她會無緣無故地離開,打破家庭和計劃生育的道路。
根據雙方提出的證詞,新竹地方法院裁定,科技公司剝奪了高女性的個性權利和工作權利,未能同情員工的日常努力和貢獻,甚至在懷孕期間造成身心痛苦、生活和家庭經濟痛苦。因此,公司應支付20萬元,確認雙方的就業關係仍然存在。